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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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长:罗  奇,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一级美术师,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广州美术学院硕士生导师。199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美术学院绘画艺术学院副院长、广州画院副院长,现任广州艺术博物院院长。

书   记:王  平,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职称。1988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文化馆馆长,现任广州艺术博物院党支部书记。

副院长:冯清源,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广州艺术博物院副院长。

副院长:黎丽娜,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职称。2007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广州艺术博物院副院长。


一、办公室

  主要负责全院的行政事务的协调管理及全院日常运行保障工作。文秘类工作:全馆性的公文管理、合同、会议、印章管理、对外交流、公务接待、公关事务、展览开幕式的筹备组织;贵宾接待室、会议场所、报告厅的使用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处理;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等采购工作;搜集、保护、管理、利用本单位公共图书资料和文书档案。党务人事工作:党务管理,包含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党建党务工作;人事规章制度、人才开发、公开招聘、绩效考核、工资福利、提拔任用、职称评审、培训和奖惩、考勤管理、退休、辞职、辞退等工作;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编制系统维护及人事统计工作;出国(境)管理;人事工作文书档案管理。财务工作:制定本馆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部门经费和基建经费的预算编制和年终决算报告的编写;编制各项财务报表、用款计划报告,定期提出“财务分析”报告意见;组织制定本馆各项收支计划,不断规范和管理各项财务收支业务;管理各资金账户的会计核算及报账业务;管理有价票证、协调统计工作、做好国有资产核”和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核、使用工作。运行保障工作:包括场馆管理、设备维护、食堂管理、保洁、绿化等物业管理服务;负责物业、馆舍的管理与维修;设备的监管与检修;公务车管理;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设备等物资的管理;职工食堂的运营与管理;联络、协调、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和设备管理公司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应职责;开放区域参观服务设施的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展厅服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陈列研究部
  主要负责基本陈列和历代书画作品学术专题展览的策划及陈列提纲编写、释文、书籍编辑与装帧设计、展览形式设计、艺术专业英语翻译、藏品及宣传用图拍摄、平面设计、展览布展和撤展等职能同时负责线上展览设计与发布、国内外大型展览策划与执行、编印配套画册、场刊、请柬、宣传单、海报、广告等。举办陈列专题讲座,开展院际、省际及国际间文化、展览交流与学术活动并以藏品为基础结合文献进行专业学科和博物馆学的研究,配合有关部门的专业学科的研究。负责院刊、藏品集、研究文集的编辑、出版工作。组织举办重要学术报告会、讲座、论坛和艺术沙龙等文化交流活动。负责院学术研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收集撰写本院业务和学术活动情况稿件。


三、学术创作部
  负责现当代美术藏品学术研究,对入藏现当代艺术作品开展信息搜集整理、艺术价值评估研究。承担院内现当代艺术领域学术研究工作,包括现当代美术发展史、当代美术馆建设、现代展陈理念、策展高新技术应用、前沿艺术创作理论等方面。负责院内现当代美术作品展陈设计研究、材料调查、论证,现当代展览布展空间、展览广告、画册等视觉传达的设计及公共空间的美观设计和各类标牌标识的设计。与相关部门合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内外现当代艺术展览,开展国内外现当代美术方面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并组织相关学术活动。开展现当代艺术创作探索实践,将学术研究理论应用于创作实践。组织开展现当代艺术研究及创作人才培养工作。


四、典藏部
  负责制定馆藏作品的保管制度以及制定美术作品的收藏制度并遵照执行;负责接收、征集文物,采集标本以及馆际交换藏品等;办理重大临展的文物及展品接收,移交工作;对藏品开展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提供展出和使用等工作;管理藏品总登记帐,建立藏品编目卡片和档案;负责院收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基本陈列文物展品的布展和撤展工作;收藏作品的入库、分类、消毒、建档、入账、出入库工作。做好藏品出库时的包装、交接、安全监督、保险等相关工作。做好藏品返库时的检查、清理、验收、登记,确保藏品账目清晰、存放有序;做好藏品的基础研究与资料整理工作,为学术研究、藏品陈列、展览策划、教育交流等工作和馆藏的开发利用提供服务;研究我馆收藏结构及相关情况,把握艺术界优秀艺术家、美术作品和市场动态,拓宽多样的收藏渠道、方式和手段,提高收藏能力与水平。负责名人馆家属、捐赠者、院聘艺术顾问、特聘研究员的联络工作,协助相关展览和交流活动。


五、文物保护修复部
  负责我院文物及藏品的保护、保养、装裱、修复、复制及囊盒的制作;对外开展相关技术的培训、咨询及文物的修复、复制等业务;开展文物藏品保护科学技术与应用技术的基础研究;监测与改善藏品、展品的保护条件;防止藏品、展品的自然因素损害;展出文物的清洁、防虫、防腐、防潮工作,不定期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六、信息技术部
  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相关项目的立项规划与实施,智慧博物馆平台及应用系统、数字展示的研发和维护,网络设备、服务器、多媒体等设备正常、安全运转,以及相关的软硬件的维护和升级等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电子数据、文物网络信息的管理、维护、备份。


七、教育推广部
  负责策划、举办与美术馆研究、收藏和展览相关的学术讲座、观众座谈会等公益性美术教育活动;组织美术馆公共教育的师资培训、馆校课程开发;公共教育的理论研究;编写公共美术教育教材暨普及读物;招募、管理、培训志愿者;公共美术教育效果的调查研究;展览讲解相关工作;各类基地活动、巡展策划;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的宣传以及本馆公共形象的推广;与媒体沟通联系,撰写新闻通稿;网站、公众号、视频号、微博等运营管理;各类宣传片、小视频文案策划等;部门文书档案和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


八、公众服务部
  开展文化经营活动,拓宽以文补文渠道,增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引进策划临时展览的洽谈、草拟协议书、上报和布撤展的组织和管理;场馆出租、社会化运营区域的租赁和管理;大型文化活动的洽谈、报批、组织和实施等事项;负责本馆主业延伸经营项目的开发与管理,包括本馆展览、收藏资源衍生产品和文创产品的开发与销售,文物复仿制品、文化艺术品、IP授权等经营推广的赢利创收;全馆开放区域说明牌、指示牌等参观服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公益类公共教育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观众预约管理工作。


九、保卫部
  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具体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本院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政策法令的情况;做好内外宾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案件、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及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原因、组织侦破、对失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等工作。参与新建、扩建、改建施工项目设计方案中安全防范部分的审查、监督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制订防火制度和防盗、灭火方案,配备灭火器具和报警设施,组织防火演习。开展防火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建立防火档案。负责消防监控中心和技防、消防系统的值勤和检查保养。负责展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与主管部门消防安全处室的联系,对各部门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停车场管理工作。